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1、对象:宝安区“先锋共产党员”
2、名额:30名
二、评选标准
宝安区“先锋共产党员”,主要以改革开放30年伟大进程为背景,突出30年来立足宝安、解放思想、勇于实践、改革创新,在我区改革开放历程中具有较大影响力、推动力和创新力的“先锋共产党员”。具体评选标准如下:
1、现在宝安工作、学习或生活的共产党员,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户籍、职业限制。
2、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、时代性和代表性,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改革创新时代精神。
3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改革开放,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开拓创新,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,在宝安改革开放事业中勇立潮头的改革先锋。
4、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,在复杂环境中艰苦创业,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,在行业领域成绩显著,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,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先进典型。或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特别感人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,受到社会普遍公认。
现职处级干部如无特别突出的、在我区30年改革开放历程中具有典型性、时代性和代表性的事迹,原则上不作为人选。
三、推选时间及办法
1、推选时间:2008年11月10日前
2、推选办法:
区直党群部门、区政府直属机构、区人大办、区政协办、区直属企业、各街道等推荐候选人(名额不限),并填写推荐表,加盖单位公章。同时,接受个人自荐,个人也可以推荐他人,自荐和推荐他人需填写推荐表。
推荐和自荐均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10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(含个人简介、在我区30年改革开放历程中具有典型性、时代性和代表性的事迹、获奖情况等);
(2)获奖证书(区(县)级以上奖项)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图片(照片);
(3)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。
推荐表可在“宝安党建”网站(www.badj.gov.cn)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。推荐表需以书面形式送区委组织部组织科(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25室),并发电子版至a29998399@126.com,同时报送事迹材料、证书、照片等资料。
联系人:古子熔 孙颖
电话:29998603
29996823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