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征集对象
凡在宝安生活、工作的各级作家协会会员,非作家协会会员但较具创作潜质、取得一定创作成果者(在地市级主流媒体、文学刊物发表了一定数量的作品,或已出版作品集)。
二、征集范围
文稿文献类资料:发表个人作品的报刊,出版的文集,文艺创作手稿,知名作家、评论家对作品和作者的推介文章,媒体报道资料等;
图片音像资料类资料:与创作有关的照片、底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,比如与知名作家的合影、参加文学研讨会的合影等;
证章牌匾类资料:能反映创作成果、创作经历的印章、奖杯、锦旗、牌匾、奖状、证书、证件等;
书报刊类资料:区属各单位、各街道以及社区、企业、学校等编印、出版的内含文学作品的书籍、报纸杂志等。
三、征集要求
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报告文学(纪实文学)、评论等门类的作品,数量不限,并附生活照一张、300字内简介一份。征集作品将在宝安区内永久收藏。
四、征集时间和方式
2008年10月底前,采取单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。
五、联系人
唐成茂:13713804878 邮箱:gdxw110@163.com
徐 东:13316417322 邮箱:xudong75@163.com
张丽婷:29558040 邮箱:76426684@qq.com
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
深圳市宝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