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道党工委办公室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
街道党工委办公室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合署办公,主要职能:负责党工委、街道办事处的日常事务,协调各方面工作关系,负责各类文件,材料的起草、印发工作;负责会务、文电、信函处理、催办、督办、印鉴和档案文件管理;负责保密工作;负责开展社会调、社会综合统计工作;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。
财政办公室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搞好财政预、决算工作;负责社会保障经费、地方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,搞好财政调控,促进收支平衡;负责会计管理工作,搞好财政收支和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国有资产管理,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的财务管理制度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负责农业税的征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;负责“三资”企业财政登记和财务监管工作;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财务活动,协助查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;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农林水务办公室
农林水务办加挂“三防”指挥部办公室、集体经济管理服务办公室牌子,主要职能: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、林、水、牧、渔业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;搞好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指导工作,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;负责山地造林绿化及水土保持的规划和管理工作,搞好森林资源的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;负责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;负责集体经济股份制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农业资料收集、分析、统计工作;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、利用,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设施管养工作;负责组织防汛、防旱、防风工作;协助搞好荒山、河流的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。
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(卫生办公室)
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与卫生办合署,主要职能: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、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和实施计生和卫生医疗保健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;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,搞好人口管理,提高人口素质;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;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;协助搞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;监督检查医疗保健、食品卫生、防病治病等工作。
社会事务办公室(统侨办公室、残疾人联合会)
社会事务办加挂“统侨办公室”、“残疾人联合会”牌子,主要职能: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、统战、侨务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;贯彻落实《婚姻法》,协助做好婚姻登记及管理;负责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;负责社会保障、拥军优抚、殡葬管理、残疾人服务与就业指导、复退军人就业指导和侨务工作;协助搞好民主党派工作、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及民族宗教事务。
单列机构--司法所
司法所作为单列机构,由街道办领导和管理,业务受区司法局指导。主要职能:
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负责法制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;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、监督工作;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,维护人民群众和谐安定;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;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群团机构--工会、团委、妇联
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按各自章程设立,实行合署办公。以上机构中,信访办、统计办按副科级设置;其他按正科级设置。
统计办公室
统计办公室归口党政办管理,主要职责:
贯彻执行国家《统计法》,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;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工作,并进行分析、预测;负责基本统计资料的信息发布工作。
信访办公室
信访办公室归口党政办管理,主要职能:
负责人民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来电处理工作;负责党工委、办事处领导接访工作的组织安排及跟踪落实工作;负责重要信访件的调查、督办和反馈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各类突发性事故。
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
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“防火办公室”牌子,主要职能: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、安全防火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指导检查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;协助搞好消防、特种设备、建筑等行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;负责安全生产、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,组织协调安全防范工作;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