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
街道党工委、街道人大工委、街道办事处、街道纪工委分别为区委、区人大、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派出机构。其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规,建设现代化城市。
(二)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,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,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,开展党风党纪教育,加强廉政建设,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,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和辖区居民的自治管理,领导街道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工作。
(三)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贯彻执行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制定和实施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,努力促进经济、社会及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物质文明协调发展,培植辖区税源,振兴街道经济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,推动社会全面进步。
(四)大力发展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,开展爱国卫生、环境保护工作,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(五)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搞好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,依法维护老人、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安定团结。
(六)贯彻区的总体建设规划,搞好辖区区域规划、市政建设、城市管理工作,协助做好“三防”和抗灾工作。
(七)搞好劳动管理,加强安全生产监督,创造就业机
会,促进居民就业。
(八)搞好计划生育工作,加强人口管理,完成人口计划指标,不断提高人口素质。
(九)搞好社会保障、法律服务、人民武装、拥军优属、殡葬改革、统侨事务、残疾人就业及复退军人就业指导工作,兴办社会福利事业。
(十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